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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管路处2号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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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管路处2号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管路处2号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

2.3招标内容: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4开标时间:20180117日上午0930

2.5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6要求工期:20170126日开工至20181231日竣工。

3.7投标保证金:0.5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监理工程。

3)近三年有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诉讼:投标人在过去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承包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5日-2017122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或制作证明,提供证明的,在开标前需提供原件(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7)企业工程业绩证明。

8)当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单页拒绝接收)。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17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钢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伟

联系电话:13998994448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华怡园18-A5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 0429-777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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