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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07-01
<div class=TRS_Editor><p><font style="line-height: 200%">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局):<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以下简称“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 一、重要意义<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对五年规划进行总结评估,是推进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纲要》是依法经由市人大审议批准的纲领性文件,所提出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政府履职和承诺的事项,应当通过总结评估,将实施情况向市人大报告。<br style="line-height: 200%" />
对五年规划进行总结评估,也是改进规划工作的迫切要求。对政府规划等公共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并据此改进下一轮公共政策的制定,是越来越普遍的做法。只有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才能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二、评估范围<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对所负责的全市《纲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县(市)区要围绕《纲要》中涉及本地区的目标任务全面进行梳理,认真评估完成情况。<br style="line-height: 200%"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制定的地区规划、专项规划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应报送规划审批单位,并抄报市“十三五”规划协调小组办公室。<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 三、主要内容<br style="line-height: 200%"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应按照全面、客观、科学、量化的原则,对规划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br style="line-height: 200%" />
(一)总体情况。要对《纲要》相关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特别要围绕《纲要》确定的主题主线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客观评价进展。<br style="line-height: 200%" />
(二)目标实现情况。要对《纲要》提出的主要规划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其中,对各方面普遍关注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目标要进行重点分析,对预计不能完成的目标要深入分析其原因。<br style="line-height: 200%" />
(三)主要任务推进情况。要对推进以转方式调结构为重点的经济转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转型、推进以消除体制障碍为重点的体制转型等战略重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并对新农村建设、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服务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全面提升开放水平等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评估。<br style="line-height: 200%" />
(四)实施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要对各级政府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统筹政策措施,制定并完善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等进行分析评估。<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总结评估不仅要客观描述《纲要》相关内容进展情况,更要着力寻找实施中的亮点,提炼成功经验;同时要正视实施中的短板,分析滞后原因。通过总结评估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和改进工作的发力点。总结评估还可以从规划编制方法及程序的合理性、规划目标设定的科学性、规划实施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改进建议。<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四、评估方式<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总结评估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采取政府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为使评估工作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要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选择具备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请其提出基于旁观者视角、独立客观、真实可靠的评估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在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和市人大。<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五、时间安排<br style="line-height: 200%" />
&nbsp;&nbsp;&nbsp;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一式三份、并附光盘)。</font></p>
<p><font style="line-height: 200%">开展“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的<br style="line-height: 200%"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名单</font></p>
<p><font style="line-height: 200%">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统计局、国调队、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港口口岸局、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畜牧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金融办。<br style="line-height: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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