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添加时间:2017-05-30
<div class=TRS_Editor><p align="justify"> </p>
<p align="justify"> 发改经贸〔2017〕432号</p>
<p align="justif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p>
<p align="justify">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了《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实施。</p>
<p align="justify"> 各级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规划》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推进《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p>
<p align="justify"> 附件:<a target="_blank" oldsrc="W020170426596480725622.pdf" href="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hwb/201703/W020170426596480725622.pdf"><font color="#0000ff">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font></a> </p>
<p align="justify"> 国家发展改革委</p>
<p align="justify"> 国 家 粮 食 局</p>
<p align="justify"> 2017年3月3日</p></div>
<p align="justify"> 发改经贸〔2017〕432号</p>
<p align="justif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p>
<p align="justify">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组织编制了《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实施。</p>
<p align="justify"> 各级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规划》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推进《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p>
<p align="justify"> 附件:<a target="_blank" oldsrc="W020170426596480725622.pdf" href="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hwb/201703/W020170426596480725622.pdf"><font color="#0000ff">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font></a> </p>
<p align="justify"> 国家发展改革委</p>
<p align="justify"> 国 家 粮 食 局</p>
<p align="justify"> 2017年3月3日</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