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简报(第一期)
本 期 要 目
●《葫芦岛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行区实施方案》在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葫芦岛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行区实施方案》说明
《葫芦岛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先行区实施方案》在市政府第47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葫芦岛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2016年3月7日启动,委托辽宁社科院编制。辽宁社科院五位专家深入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多次调研、走访,历经三个月,于2016年6月20日形成《实施方案》初稿,我委按照市领导要求对《实施方案》前后进行了五次修改和完善,同时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请专家进行论证,2017年1月5日审议通过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
《葫芦岛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先行区实施方案》说明
一、提出的背景
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下发。文件明确指出:对接京津冀等经济区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推动东北地区与京津冀地区融合发展,在创新合作、基础设施联通、产业转移承接、生态环境联合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设等领域务实合作,建立若干产业合作与创新转化平台。支持辽宁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先行区。
在此背景下,我们抢抓机遇,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同时,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下,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编制《实施方案》,为使《实施方案》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具体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使我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有序开展,提升档次、上水平,决定邀请辽宁社科院专家编制《实施方案》。
二、编制《实施方案》过程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2016年3月7日启动,通过与辽宁社科院五位专家沟通、协商确定后,双方共同签署协议,决定上半年完成《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初稿。编制工作随之开展。
辽宁社科院由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16年3月28日至29日到葫芦岛进行首次调研,期间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部门意见,收集各种资料,并深入到有关县(市)区、大企业进行调研。4、5月份又先后两次到我市有关单位、县(市)区、企业进行调研,逐步完善各种资料。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辽宁社科院于5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向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发改委委内各科室征求意见与建议,专家组成员还亲自赴龙港区、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绥中东戴河等重点地区和部门征求意见。6月20日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市融京办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后于7月19日以呈阅件形式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之后先后五次以呈阅件形式上报市政府,每次都按照市长批示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建议。并请专家进行论证。《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5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王力威市长指示有关部门进一步编制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实施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市场机制,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实施方案》和政策引导作用,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建立完善产业转移推进机制。
(二)因地制宜,错位发展。从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推动产业有序承接和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设置准入门坎,重点发展新兴产业链中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防止产业发展中盲目、低端发展和重复建设问题
(三)主动承接,打造特色。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推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依托自身优势,围绕发展重点,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在承接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发展能力。根据资源条件和科技、产业基础,考虑市场前景、成长潜力等因素,科学选择发展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着力打造新区科技特色、功能特色、产业特色、创新创业体系特色、环境特色、管理特色、现代服务特色,走差异化特色发展之路。
(四)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发挥葫芦岛科技创新的驱动和支撑作用,有效运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行政推动等手段,引导优质要素资源向新兴产业集聚。利用好产业基础好,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做大做强优势新兴产业,保持领先地位,形成新的增长点。在注重经济发展,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在政府投入和产业选择方面,注重多吸引优秀人才到此集聚。
为使工作进一步落实,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委以正式文件下发,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促进我市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