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第15期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2-09-04
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简 报
第 15 期
葫芦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
我市就53家未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精神,我市按照省医改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对龙港、南票、建昌、兴城四个县(市)区的53家未验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摸底调查。
按照省医改处要求,我市医改办当日下发通知,要求四个县(市)区医改办按省医改处要求,自检自查,逐条梳理,对辖区人口数、日门诊量、药品收入、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总收入、支出等,做出准确填报。市医改办对各项内容认真核实后,上报省医改处。
下一步,我市严格按照省医改处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积极做好医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为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p class="MsoNormal" style="line-height: 20pt; text-indent: 24pt; margin: 0cm 0cm 0pt; mso-char-indent-count: 1.5; mso-x邚
- 上一篇: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