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16年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市发改委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思路,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主管副主任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发改委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以发改委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网站共设信息公开专栏17个,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44条,含规范性文件54件,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2个,全文电子化达100%。
我委发布《5.15政务公开日-市发改委关于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及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通报》、《解读市“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及重点内容解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收集和整理,加强发布管理,确保网站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我委制定了《葫芦岛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葫发改发〔2016〕206号)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需求,努力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葫芦岛政府网、文件、简报、报刊媒体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制定了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使行政审批公开、公正、公平。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特别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委日常工作的督促和促进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财政预决算1条,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3条,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4条,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政策3条。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篇。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全年共办理民意政民互动件9件。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十、制度机制建议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对直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按照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及时将市发改委和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并积极配合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公开日活动。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葫芦岛市发改委主要工作职责》、《葫芦岛市发改委限时办结制度》、《葫芦岛市发改委档案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政务信息及时录入发改委网站,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市发改委根据《条例》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部署,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葫芦岛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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