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国道京哈线葫芦岛市东八里至拉拉屯段改建工程道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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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京哈线葫芦岛市东八里至拉拉屯段改建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国道京哈线葫芦岛市东八里至拉拉屯段改建工程道路照明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京哈线葫芦岛市东八里至拉拉屯段改建工程道路照明;
2.建设地点:兴城市、龙港区、连山区;
3.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20日,共计93日历天;
4.招标范围:国道京哈线葫芦岛市东八里至拉拉屯段,道路全长18.345公里(详见工程量清单);
5.投资总额:14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丽岛路46-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贰级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企业信用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邮 编:125000
联 系 人:纪宝瑞
电 话:0429-3216003
传 真:0429-32160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李阳、高阳
电 话:024-83733449-87/13591699877
2017 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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