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
042920170606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7个矿山。
2.3 设计内容:七个矿山边缘外护1千米,面积为40平方千米(针对七个矿山不同治理区分别设计不同的治理方案)。
2.4招标范围: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5设计周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企业近三年具有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3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3.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429- 470700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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