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暖改造项目锦山、锦华职工住宅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投资科
添加时间:2017-12-06
部门(科室):投资科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暖改造项目锦山、锦华职工住宅小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文号: 葫发改发〔2017〕270号
建设内容: 锦山佳苑小区位于高新园区高新四路东侧,建筑面积26.18万平方米,47栋住宅楼,在原有供热设施基础上,增加超声波流量计、阀门、电动控制阀、电频控制柜和信号传输系统。锦华佳苑小区位于连山区东城102线西侧,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27栋住宅楼,改造小区庭院供暖管线6174米;锦华小区位于连山区东城中路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侧,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5栋住宅楼,改造小区庭院管线1312米和5栋楼楼内立杆及3栋楼墙体保温17191平方米。
投资规模: 项目概算投资810万元。
批复时间: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