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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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确保笔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笔试原则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内容科学合理、程序严格规范、组织精心严密,切实把适应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中来。
二、笔试内容
笔试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实际工作应有的能力和素质。内容包括政治常识测试(20分)、文字材料起草(40分)和综合能力评估(40分)。
三、组织实施及人员安排
(一)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8日(周四)上午9:00。
(二)笔试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为身份验证、抽签排序、考生备考地点;五楼会议室为笔试考场。考场实施全程录像监控。
(三)考核人员组成及职责。
1.考核组:主考官3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副主任和2名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两个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出题、监考和试卷阅批。
2.纪检监督组:2人,主要负责当场抽取启封试卷和考试现场纪检巡查。
3.登记组:2人,主要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抽号登记。
4.引导组:2人,主要负责引导考生有序侯等、进入考场、退场等工作。
5.组织协调组:3人,主要负责考核全程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试题命制和管理
笔试试题分为A、B两套试卷,由3名主考官组织考核1组和考核2组分别命制,统一密封保存,笔试当天在考场随机抽取、现场拆封。
(五)试卷批阅
笔试试卷由3名主考官组织考核1组和考核2组分别批阅,取两组平均阅卷分为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笔试合格分为60分,合格分数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最终成绩单由3名主考官签字并与批阅试卷一同交办公室密封存档。
六、其他事项
1.笔试期间,考官和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自行携带考试用笔。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后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
2.凡参加面试具体组织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泄露考生和考官相关信息,不得授意考官打人情分,任何考官也不得授意其他考官打人情分。对于在考试中违反纪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取消其考官资格及相应考生的考试资格。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笔试试题、测评要素、参考答案等有关考试信息,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考场纪律规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
考场纪律规定
一、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考场。
二、考生笔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确定考号,考试前由工作人员引入考场。
三、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按考试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入考场。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七、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严守纪律,周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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